1、廣東《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9月1日起,廣東省將施行新版強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該標準自2022年6月14日發布,文件規定了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企業廠區內及邊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監測和實施與監督要求。適用于現有工業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2、湖南《工業廢水錳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2426-2022日前,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工業廢水錳污染物排放標準》,并明確將自2022年9月2日起施行。文件適用于水污染物錳的排放管理,包括錳工業企業水污染物錳的排放管理,以及錳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錳的排放管理。省新建錳工業企業自2022年9月2日起,現有企業自2022年11月2日起,應執行《標準》相關要求。3、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DB15/T 2748-2022《綠色電力應用評價方法》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DB15/T 2748-2022《綠色電力應用評價方法》,該標準由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提出并歸口,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分院(以下簡稱“資環分院”)牽頭并聯合遠景能源有限公司等相關方共同編制完成,將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實施。該標準創新性地提出了綠色電力應用核算評價標準化方法,填補了國內該領域標準空白。4、內蒙古《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用于礦山采坑回填和生態恢復技術規范》DB15/T 2763-2022《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用于礦山采坑回填和生態恢復技術規范》于2022年8月15日經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自2022年9月15起實施。本文件規定了利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對礦山采坑進行回填和生態恢復的工作流程、基本要求、本底與固體廢物調查、回填可行性分析、回填要求、生態恢復要求、污染控制要求、環境質量監測及相關管理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利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對礦山采坑進行回填和生態恢復過程的環境本底調查、環境風險評估,以及回填和生態恢復的設計、運行和管理。5、黑龍江省《黑臭水體監測技術規范》DB2308/T 110-2022黑龍江省《黑臭水體監測技術規范》DB2308/T 110-2022,自2022年9月16日起實施。本文件規定了黑臭水體監測點位布設,樣品采集,樣品保存、運輸和流轉,監測項目與分析方法,監測數據處理,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技術要求。本文件適用于黑臭水體監測。文件對采樣技術的要求進行了詳細的闡述中,包括對采樣器具、布點、采樣頻次、現場準備、樣品采集和保存、樣品的流轉。6、DB2308/T 109-2022《大氣城市污染分布、污染時效性監測技術規范》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發布一項地方標準文件,DB2308/T 109-2022《大氣城市污染分布、污染時效性監測技術規范》,計劃于9月16日起實施。文件首先對相關術語即定義進行了界定,包括大氣氣溶膠、大氣能見度等。在監測方法方面,對監測儀器、監測點位、監測記錄都提出了相關規定。其中,規定監測儀器要使用符合技術要求的激光雷達。提出在監測點位的布置中要求遵循的原則包括兩條,一是具有較好的代表性,能客觀反映一定空間范圍內的環境空氣質量水平和變化規律,二是布點應考慮城市自然地理、氣象等綜合環境因素,以及工業布局、人口分布等社會經濟特點。7、徐州市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范》(DB3203/T 1014-2022)為進一步規范徐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設備設置,統一徐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識,提升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的標準化,徐州市地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范》將于9月1日起實施。 規范明確了垃圾收集點、垃圾收集站等收集設施的設置要求。標準要求收集設施應滿足分類投放、分類收集要求,收集容器的數量根據垃圾量、收集容器、收運頻次等確定,類型、規格、材料應與分類后的垃圾形狀及收運車輛相匹配。同時具體規定了住宅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農貿市場等不同場所收集設施設備的設置要求,實現“全場景”覆蓋。8、河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技術要求》DB41/T 2278-2022
河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技術要求》DB41/T 2278-2022,自2022年9月28日起實施。本文件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總則、設計書編寫、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數據庫建設、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以及調查報告編寫。本文件適用于區域或單個在建、生產、廢棄、政策性關閉、閉坑等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9、《江蘇省環境衛生信息化系統技術標準》DB32/T 4246-2022
《江蘇省環境衛生信息化系統技術標準》DB32/T 4246-2022,2022-03-23發布,2022-09-01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江蘇省環境衛生信息化系統”的基本規定、系統要求、系統運行環境和系統運行維護等內容。
10、江蘇省《餐廚垃圾與生活垃圾焚燒協同處理技術標準》DB32/T4244-2022
江蘇省《餐廚垃圾與生活垃圾焚燒協同處理技術標準》DB32/T4244-2022,2022-03-23發布,2022-09-01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餐廚垃圾與生活垃圾焚燒協同處理的術語和定義、總則、基本規定、總體設計、預處理、協同處理與利用、輔助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運營維護、風險控制及應急處置。11、江蘇省《城鎮供水廠生物活性炭失效判別和更換標準》DB32/T 4245-2022
江蘇省《城鎮供水廠生物活性炭失效判別和更換標準》DB32/T 4245-2022,2022-03-23發布,2022-09-01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江蘇省城鎮供水廠生物活性炭工藝失效判別及更換工作中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規定、生物活性炭失效判別和活性炭更換操作的要求。12、山東省《固體廢物 六價鉻的測定 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DB37/T 4542—2022)
山東省《固體廢物 六價鉻的測定 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DB37/T 4542—2022)將于2022年9月8日起實施。
本標準的出臺,填補了我國固廢中六價鉻測定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的空白,使我國對固體廢物、土壤中六價鉻的監測又多了一種選擇,對微波消解技術的應用也有了統一的規范化準則。該方法與EPA 3060A-1996、CEN/TR 14589、DIN EN 15192-2007、HJ 687-2014、HJ 1082-2019等國內外六價鉻檢測方法相比,線性范圍拓展,檢出限值更低,樣品前處理時間更短,同時具有較高的靈敏度、良好的精密度和準確度,可廣泛應用于環境監測領域。
2022年3月31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9月1日起,《條例》將正式施行。該文件是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一部總綱性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完善了江蘇省生態環境地方法律制度,為江蘇省全面加強土壤污染防治、保護土壤生態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國首部以生態文明教育命名的地方立法——《江蘇省生態文明教育促進辦法》于2022年6月24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公開發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促進生態文明教育工作,適用本辦法。文件內容包括學校生態文明教育、家庭生態文明教育、社會生態文明教育等多個方面。6月9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并通過《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條例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但不適用于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內容包括監督管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等多方面內容。4、《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相關活動弄虛作假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2022年8月1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布《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相關活動弄虛作假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將于9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文件對上海市內開展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相關活動的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從業單位或從業人員弄虛作假行為的調查和處理提出具體要求。5、《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為做好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資源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實施辦法(試行)》,并明確文件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辦法適用于上海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依法行使監督管理職責中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存在爭議時的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活動。涉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之間,因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民事糾紛引發的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活動,不適用本辦法。6、《上海市企事業單位生態環境信用修復管理規定(試行)》為推進本市生態環境信用體系建設,鼓勵生態環境失信企事業單位主動糾正生態環境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上海市企事業單位生態環境信用修復管理規定(試行)》,9月4日起生效。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處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部門對符合生態環境信用修復條件的失信單位,開展生態環境信用修復工作。7、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共七章四十九條,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旨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和保障公眾健康,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及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6月14日,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揚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宣布《揚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于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施行。根據《條例》,揚州市將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稐l例》詳細規定了七類,并明確了兜底性規定。9、《杭州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改革實施方案》《杭州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改革實施方案》將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方案》改革范圍包括開發區、新城、特色小鎮、產業集聚區等,主要實施“一免、四減、四保障”的改革措施。四大亮點在于創新優化環評準入制度、深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融合、強化改革保障。為了加強生活垃圾的分類管理,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8月16日,貴州人大網發布《貴陽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明確適用范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并將于9月15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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