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入推進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綠化市容)、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廣東省能源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條中“機關、事業單位等應當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起示范帶頭作用”的規定,按照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遴選工作的通知》(國管節能〔2022〕7號)部署安排,經地方申報、部門復審、社會公示等程序,確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市政府辦公區等146個單位(辦公區)為示范工作重點單位,為期3年,自名單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綠化市容)、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重視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工作,充分認識其在促進碳達峰、碳中和和建設美麗中國中的重要作用,以示范工作重點單位為載體,示范帶動更多公共機構、社會單位、社區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循環利用,實現全域工作整體提升。
一要健全示范機制,編制印發本地區示范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示范推廣機制和保障措施,列明示范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立足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循環利用,結合制止餐飲浪費和塑料污染治理,指導各示范工作重點單位最大程度發揮示范效能。請于2022年9月底前將實施方案報送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司備案。
二要注重示范效果,定期開展檢查評價,督導各遴選城市和示范工作重點單位落實實施方案。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將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對各地區示范工作開展檢查評價,對工作成效突出地區和優秀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三要加強組織保障,在政策制定、業務指導、宣傳培訓等方面給予示范工作支持,適當予以示范工作重點單位一定的資金獎勵,將示范工作納入地區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以及“無廢城市”建設等行動。
四要做好宣傳推介,推廣一批見成效、可復制、有亮點的實踐經驗案例,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多種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廣泛使用示范行動標識,每年在示范工作重點單位至少舉辦1次工作推進會、觀摩會等活動,增強示范實效性、擴大示范影響力,助推在全社會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特此聲明:
1.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
2. 請文章來源方確保投稿文章內容及其附屬圖片無版權爭議問題,如發生涉及內容、版權等問題,文章來源方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內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