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 軍 博士,副教授,上海大學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歐陽創 碩士,高級工程師,現任上海環境院研究中心副總工程師
柏林的歐綠寶集團(ALBA) 率先在柏林推行固體垃圾分類。1992年—2017年,柏林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從232.5萬噸降至138.6萬噸,下降了40%;人均日產量大幅下降繼而趨于穩定,1992年生活垃圾為1.84kg, 近十年穩定在1.04kg左右(圖1) 。
圖1 柏林生活垃圾產生量及人均垃圾產生量趨勢(1992-2017)
1、生活垃圾:采用定期收集標準化集裝箱收運處理,由柏林城市垃圾清運公司(BSR) 負責。
2、商店廢物:與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小企業常與同一建筑內的居民共用垃圾箱。
3、產業/行業廢物:由小企業、零售商店等自行處理或與專業公司簽訂合同,將其與生活垃圾分開收集到廢物處理廠。
4、大件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開收集,采用付費方式進行回收處置。大型商業大件垃圾被柏林城市垃圾清運公司BSR回收廠或私人回收服務所回收。
1、紙類回收:每個收集系統都放置著藍色輪式垃圾箱,由各種廢物管理公司回收或送到回收場。
2、有機垃圾回收:由BSR采用棕色帶輪垃圾箱分類收集。在城市郊區,"BIOGUT" 收集系統僅覆蓋15% 的住戶房;家庭可在自家花園自行堆肥有機垃圾。
3、輕質包裝回收:輕質包裝采用環境友好方式回收利用。消費者可將包裝通過雙軌制統DSD系統收集、分類、回收,而不是將包裝歸還生產商或批發商。
4、非包裝類相似材料回收:柏林新型回收箱將包裝與塑料、金屬和復合材料制成的其他物品一起收集,然后進行回收再利用或能量回收。舊衣服和電器不能投放在該種回收箱中。
5、玻璃回收:公共玻璃瓶回收站方便公眾投放舊玻璃物品。來自帶輪容器和玻璃瓶回收站的玻璃由不同類型的公司收集、回收。
以2015年為例,紙、玻璃收集程度相對其他類較高,回收率也達到90%; 混合垃圾收集和回收率在50%以下;有機垃圾收集量低,但回收率接近100% (表1) 。
德國聯邦和各州目前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達8000多部,歐盟還有400多部法規在德國執行。柏林在國家法律的基礎上,也制定了《柏林封閉物質循環和廢物管理法案》。
《循環經濟法》的核心是新的五階段廢物等級及其在先前基本模式中的實施。主要要求聯邦制定一項廢物預防計劃,其中各州參與其自己責任區的貢獻?!栋亓址忾]物質循環和廢物管理法》作為補充,主要目標是促進物質管理和少量廢物的封閉循環,同時確保環境兼容和經濟廢物處置,生產者責任是此法案的關鍵要素。柏林政府負責本市產生垃圾的處置,私人家庭垃圾和其他來源一次性垃圾的收集與處置相關責任委托給BSR。
相關的柏林參議院部門每年都會進行垃圾處置審核,廢物報告提供了廢物管理戰略和廢物管理計劃所需的規劃數據。柏林廢物管理計劃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險廢物的子部分。確保在計劃實施后十年期間安全處置產生的廢物。
一次性容器廢物處理費6.89歐元/月,其他垃圾一周一次運輸服務, 60L垃圾收取每月11.57歐元的費用,80L的13.29 歐元/月,兩周運一次分別是7.52歐元(60L) 和8.64 歐元(80L) 。生物垃圾80L的兩周一次,每月1.72歐元,輕質包裝不用向市民收取垃圾收運費用。沒有進行垃圾分類,費用會相應增加。
BSR每天組織近200次殘余廢物收集和50次生物垃圾生物處理,經營著15個城市便利設施和6個小型家庭有害物質收集點,收集20種不同的可回收材料和30種不同的危險廢物類別。BSR的子公司提供商業廢物處理服務。BSR和ALBA公司共同負責清空回收箱,BSR負責柏林約五分之一的回收箱。
表2顯示了2015年柏林生活垃圾分類不同收集模式的展開狀況,部分數據采用2013和2014年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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