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廢塑料的污染控制,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廢塑料產生、收集、運輸、貯存、預處理、再生利用和處置等過程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是對《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 364—2007)的修訂。本標準首次發布于 2007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廢塑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364—2022代替 HJ/T 364—2007)
關于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廢塑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廢塑料的環境管理,現批準《廢塑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廢塑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364-2022)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查詢。
自上述標準實施之日起,《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 364-2007)廢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2年5月31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6月1日印發
標準全文: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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