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1241-2022)(以下簡稱《技術規范》)發布。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技術規范》的制訂背景、主要內容等進行答問。
問:《技術規范》制訂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國是全球電解金屬錳、電解二氧化錳和高純硫酸錳的主要生產國,其中電解錳產能占全球總產能的97%。我國錳礦平均品位僅12%左右,生產1噸金屬錳產生8-10噸錳渣,全國每年新增錳渣超千萬噸,錳渣中含有硫酸錳、硫酸銨等大量可溶性鹽類化合物和鋅、鎳、鈷等游離態重金屬離子,成分復雜,易擴散至環境中造成污染。錳渣造成的環境污染已成為制約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問題之一。
為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一步強化錳渣收集、貯存、運輸、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過程的污染防治,我部組織開展了《技術規范》的制訂工作,對加強錳渣全過程污染防治提出一系列要求,為開展相關領域環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技術指導。制定《技術規范》,是完善錳行業環境管理標準體系、加強“錳三角”等區域污染防控、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引領、優化作用,推動促進錳產業綠色健康發展的具體舉措。
問:《技術規范》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技術規范》適用于標準實施后新產生的錳渣在收集、貯存、運輸、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過程中的污染控制,可作為與錳渣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有關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管理、清潔生產審核等的技術參考。本標準實施前堆存錳渣的利用、充填和回填過程中的污染控制也適用于本標準。
問:《技術規范》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技術規范》規定了錳渣污染控制的總體要求,并按照錳渣產生后的處理流程和最終去向,規定了錳渣收集、貯存、運輸、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過程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求、監測要求和環境管理要求。
為保證錳渣利用產物的環境安全性,防控錳渣利用過程中的環境風險,本標準還對利用錳渣及其預處理產物生產的水泥和其它建材產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提出了監測要求。
環境管理要求主要從管理制度、管理臺賬、人員培訓、環境應急、資料保存等方面規范錳渣收集、貯存、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單位的運行管理。
問:《技術規范》專門提出錳渣預處理要求,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根據電解金屬錳、電解二氧化錳和高純硫酸錳生產工藝的特點,錳渣中水溶性鹽類化合物的含量較高,普遍超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Ⅱ類場入場要求的5%。為控制錳渣的環境風險,《技術規范》中提出錳渣預處理要求,以降低或去除錳渣中的重金屬、水溶性鹽等污染物,或者抑制其可浸出性或擴散性,使得預處理后的錳渣滿足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要求。預處理方式包括水洗、固化穩定化和高溫燒結或高溫熔融。
根據錳渣的不同去向,《技術規范》對錳渣是否需要進行預處理分別作出具體規定:一是錳渣作為生產水泥的混合材預料應滿足HJ 662有關替代混合材的廢物特性要求,不滿足要求的錳渣應先進行預處理;二是錳渣應經預處理后才可以作為替代原料用于生產除水泥之外的其它建筑材料產品;三是錳渣應經預處理后才可以用于充填或回填;四是錳渣應滿足GB 18599規定的入場要求才可以進行填埋,不滿足入場要求的錳渣應先進行預處理滿足入場要求。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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