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錳渣的環境管理,生態環境部制定《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本標準規定了錳渣在收集、貯存、運輸、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過程中的污染控制以及監測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并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內容詳見附件)
標準規定污染控制總體要求:錳渣污染環境防治應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采取措施減少錳渣產生量,盡可能對錳 渣進行綜合利用,最大限度降低錳渣的填埋量,控制環境風險。
錳渣收集、貯存、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等各種污染物的排 放應符合國家發布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及限值要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或排污 許可證有更嚴格要求的,從其規定。
錳渣及其預處理產物作為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應符合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通行的產品質量標準。
錳渣收集、貯存、預處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過程應滿足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國家安全生 產、職業健康、交通運輸、消防等法律法規標準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原文如下:
關于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的公告
公告 2022年 第5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錳渣的環境管理,現批準《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1241-2022)
本標準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2年3月27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3月28日印發
解讀: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錳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答記者問
特此聲明:
1.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
2. 請文章來源方確保投稿文章內容及其附屬圖片無版權爭議問題,如發生涉及內容、版權等問題,文章來源方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內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