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海南省 “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十二五”時期,在各市縣、省政府直屬各有關單位的艱苦努力下,我省全面完成了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一流?!笆濉睍r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國際旅游島的關鍵時期,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提升,能源需求將保持剛性增長,節能減排工作依然形勢嚴峻、任務艱巨。對此,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各有關單位要保持清醒認識,充分認識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民生改善與節能減排的關系,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各市縣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省政府每年將組織開展市縣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負責本領域、本系統節能減排的具體推進工作,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和進度要求,強化考核問責,狠抓貫徹落實,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海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全面建設國際旅游島為總抓手,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任務,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互促共贏。
(二)主要目標?!笆濉逼陂g,全省大氣、水、土壤等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重點工業企業能效環保水平在同行業中保持領先,全面淘汰落后產能。到202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598萬噸標準煤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8.56萬噸、2.05萬噸,比2015年分別下降1.2%、1.9%,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為0.16萬噸、0.04萬噸。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2萬噸、9.0萬噸,與2015年持平,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為0.4萬噸、1.2萬噸。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圍繞油氣、醫藥、低碳制造、軍民融合等我省有一定比較優勢和發展潛力的領域,構建海南特色的綠色制造體系。推動電力、建材、造紙、化工、汽車等傳統產業實施綠色升級改造,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增產能項目,不得核準、備案,不得辦理土地(海域)供應、環評、能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對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或取締。(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等)
(四)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加快培育和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節能環保服務業發展,培育和壯大一批節能環保技術服務公司,鼓勵開展節能環保咨詢服務、節能環保設施設備建設及運營管理、節能環保貿易及金融服務等。建立節能環保產業統計監測體系,開展節能環保產業統計分析研究。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實現較大幅度增長,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60%,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15%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等)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大力發展清潔能源,通過安全推進核電、積極發展氣電、有序推進水電技改擴容、推動太陽能多元化利用、試點開發海洋能和潮汐能、推進煤改氣和煤改電及煤改生物質燃料等措施,到2020年,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38%以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7%以上,清潔能源裝機比重提高到50%,非化石能源年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提高到33%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等)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實施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在電力、建材、石化、化工、造紙等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支持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以下簡稱重點用能單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能源管控中心,不斷提升能源管理科學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動中小企業節能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設,完善能源計量和能源統計體系。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力爭比2015年降低12%以上。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等)
(七)強化建筑節能。強化標準約束,確保新建建筑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當期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達到100%。逐步擴大能耗監測平臺監測建筑數量,到2020年所有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及重點用能建筑均強制建立用能監測系統?!笆濉被就瓿杉扔写笮凸步ㄖ澞芨脑?,建筑能效提高20%以上,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手段推進建筑節能改造。有序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轉型升級,自2018年起,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新建項目應率先試點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技術和產品。大力推廣“裝配式鋼(輕鋼)結構、裝配式鋼-混凝土結構”等鋼結構體系的應用,逐步提高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商品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實現成品交付。加快綠色建筑發展,推進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的應用。(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完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推進綠色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和換乘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進??凇肮欢际小眲摻ɑ顒?。在航空、鐵路運輸領域,積極推行節能管理調度機制,加強機場、車站能耗管理。推進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應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到2020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和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能耗分別比2015年下降4%、5%、2%、6%。推廣節能環保交通運輸裝備,積極推進純電動、LNG、CNG、混合動力等清潔能源車輛在公共汽車、出租車及私家車等領域的應用。(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加快淘汰落后照明、電機等用能設備。營造商貿領域節能降耗的良好氛圍,引導商貿企業進行節能改造。開展綠色商場示范工作,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完善綠色飯店標準體系,推進綠色飯店建設。鼓勵貨運、電子商務和快遞服務企業采用現代物流配送管理手段,科學配置新能源車輛,共享第三方服務,發展集約型、低能耗綠色物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旅游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醫院、學校等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改造與裝配式住宅示范工作。開展綠色建材下鄉行動,推廣應用節能門窗、輕型保溫砌塊(磚)、節水潔具、水性涂料等綠色建材產品。推行太陽能安裝與建筑一體化,提高太陽能熱水器、屋頂光伏、太陽灶等應用普及率。(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等)
加快更新和淘汰高耗能的農業機械、農產品加工設備和漁船裝備。大力推動農作物秸桿、林業“三剩物”、規?;B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推動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發展,推進工業沼氣、生物質成型燃料、秸桿發電、有機肥等項目建設。到2020年,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牽頭單位:省農業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制定全省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管理辦法,推動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202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比2015年降低9%和10%。推動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范工作,創建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50家至60家,省級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同步進行。實施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制度,率先在學校、醫院等領域遴選能效領跑者。公共機構應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率先使用太陽能光伏、光熱和水源、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方案,制定出臺省重點用能單位管理辦法,對重點用能單位實行屬地管理基礎上的分級監管,分解下達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開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施年度預算管理。推動全部重點用能單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等制度,依法開展能源審計,通過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國資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統計局等)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繼續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加強對鍋爐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開展鍋爐系統安全節能達標示范活動,每個市縣創建1臺以上標桿鍋爐房。分期分批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牽頭單位:省質監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重點流域和湖庫排放。強化南渡江、萬泉河、昌化江等三大流域主干以及其它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行排污總量控制。編制松濤水庫、牛路嶺水庫、大廣壩水庫、萬寧水庫和大隆水庫等五大湖庫生態環境安全評估和生態環境保護方案。排水去向為以上三大流域、五大湖庫及近岸海域重要匯水區域等敏感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全省省級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4%。(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水務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全面推行河長制,著重解決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確保河湖水污染 “可防、可控、可治”,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愿景。(牽頭單位:省水務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
(十五)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建立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整合、銜接、優化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環保標準、排污收費等管理制度,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改革。到2018年底,所有工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范疇。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企業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整治仍不達標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一律停業關閉。推動工業企業全面開展自行監測或委托第三方監測,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制度,實施“陽光排污口”工程,編制年度排污狀況報告,向環保部門如實申報,向社會公開。逐步實現工業污染源排放監測數據統一采集、公開發布,強化社會監督,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洋浦、老城、東方等3個工業園區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在總排污口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實現與環保部門在線自動監控系統聯網。其他產業園區按照規劃或環評批復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水務廳等)。
(十六)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2017年基本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在重點城市實施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嚴查車輛“冒黑煙”現象,嚴禁農用車進入城區,開展高污染排放汽車尾氣治理和引擎清洗,嚴格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
加強機動車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燃料的違法行為,確保全面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嚴格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研究制訂不達標船舶限期淘汰方案,嚴禁新建造不達標船舶投入運營;開展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工作,禁止向船舶加注質量不達標的油品。外來船舶入島應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牽頭單位:海南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洋與漁業廳)
制訂我省碼頭岸基供電實施計劃,合理規劃建設新建碼頭的岸基供電設施。出臺地方靠港船舶使用岸電供售電機制以及船舶使用岸電的鼓勵政策。(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物價局、海南海事局等)
(十七)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到2020年,所有市縣和重點鎮必須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谑形鬯幚砘緦崿F全收集、全處理,三亞市、儋州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其他市縣污水處理率達到85%,重點鎮污水處理率達到65%。(牽頭單位:省水務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新建??诮瓥|、三亞海棠區、儋州、萬寧、東方、樂東、陵水、昌江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綜合處理廠;擴建???、三亞、文昌、瓊海、屯昌、保亭、白沙、瓊中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及衛生填埋場;增容???、儋州、文昌、瓊海、臨高、昌江、陵水等一批相配套的衛生填埋場。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結合美麗鄉村、文明生態村建設,統籌農村飲水安全、改水改廁和垃圾處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農業廳等)
(十八)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優化畜禽養殖業生產布局,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發展規?;鷳B養殖場,到2020年,全省生豬規?;B殖率達60%,家禽規?;B殖率達90%。建立統一糞便污水處理設施,加快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對規?;笄蒺B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開展農藥和化肥減施行動,引導和鼓勵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制度。禁止銷售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非環保乳油型農藥,逐步禁止施用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大力推廣有機肥使用。到2020年,全省化肥和農藥施用量實現較大幅度下降,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80%以上。建立并嚴格執行秸稈禁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劃定秸稈禁燒區,持續打擊隨意焚燒垃圾和秸桿的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農業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全面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重點圍繞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推動洋浦、老城、東方等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鼓勵產業園區新建廠房同步配套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設計和安裝,具備條件的既有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二十)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進全省餐廚廢棄物規范管理和處置,充分發揮三亞作為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的示范效應,積極推動???、儋州等市縣申報國家試點城市。到2020年,全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率力爭達到30%。(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等)
推動???、三亞建成建筑垃圾處理廠,對建筑垃圾進行專門的資源化再生利用;其他市縣建設建筑垃圾消納場,實現建筑垃圾的集中存放。(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二十一)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家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加強對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的資質管理;規范對鉛酸蓄電池、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特殊品種的管理和回收利用;支持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企業、灌裝企業和循環利用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組成聯盟,回收廢棄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
(二十二)推進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實現基本全部綜合利用,推進鐵尾礦、黃金尾礦的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試點示范。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以上。(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等)
(二十三)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物流網點布局,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建立重點品種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支持汽車維修、汽車保險、舊件回收、再制造、報廢拆解等汽車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高值廢棄物在線回收利用體系。(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六、實施節能減排工程
(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綠色照明、綠色建筑、能量系統優化、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太陽能利用、蓄能型集中供冷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等十大節能工程。
1.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鼓勵綜合采取鍋爐燃燒優化、余熱回收、太陽能預熱、熱泵、冷凝水回收等技術實施鍋爐系統節能改造,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和熱效率。按期完成燃煤鍋爐淘汰任務,積極推廣高效節能鍋爐。2020年燃煤工業鍋爐運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3-5個百分點。(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
2.電機系統能效提升工程。重點開展高壓變頻調速、永磁調速、內反饋調速、柔性傳動等節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聯網的電機系統能效監測、故障診斷、優化控制平臺建設。鼓勵采用高效電動機、風機、壓縮機、水泵、變壓器替代低效設備。2020年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3-5個百分點。(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質監局、省科技廳等)
3.綠色照明工程。推動LED高效光源在教育、衛生、商業、文化、交通等領域和配套公建、地下通道等重點區域的示范應用,在市政道路、產業園區、學校和醫院等區域示范推廣智能路燈控制系統,通過示范引領,促進全省公共區域LED高效照明產品的普及應用。(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旅游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4.綠色建筑工程。擴大綠色建筑標準的強制執行范圍,住宅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單體建筑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商品住宅項目均按綠色生態小區的要求進行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5.能量系統優化工程。按照能源梯級利用、系統優化的原則,對水泥、玻璃等工業窯爐實施節能改造,推廣應用熱源改造、燃燒系統改造、窯爐結構改造等技術。推廣普及中低品位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提高食品加工、醫藥、墻材等中小型企業余熱余壓利用效率。(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等)
6.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工程。以電力、建材、石化、化工、造紙、航空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重點用能單位能效綜合提升工程,推動節能從局部、單體節能向全流程、系統節能轉變,促進相關重點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全部達到國內甚至國際先進水平。(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等)
7.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工程。優化升級城市能源基礎設施,統籌規劃新增用能區域和既有用能區域系統改造。推動用能單位實施用電設備智能化改造,因地制宜、統籌開發、互補利用傳統能源和新能源,實現多能協同利用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對企業用能較為集中的園區、開發區等區域,將生產用蒸汽、熱水供應納入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減少小鍋爐使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8.太陽能利用工程。推動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推進一批光伏并網示范項目和試點地區建設,加快落實光伏并網的無障礙申報措施。鼓勵具備安裝條件的住宅建筑以及醫院、學校、酒店、賓館等公共建筑安裝太陽能光熱或光伏系統。在綠色生態小(城)區建設中,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作為約束性指標,實施集中連片推廣。強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全過程監管,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納入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閉合環節。積極推進農村光伏扶貧和太陽能路燈照明工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9.蓄能型集中供冷推廣應用工程。推動新建旅游度假區、開發區、產業園區和達到一定用冷規模的大型公共建筑優先選擇蓄能型集中供冷,支持對既有建筑實施蓄能供冷改造。充分發揮三亞國家推廣冰蓄冷宣傳示范基地的引領作用,加強對典型成功案例的經驗總結和宣傳,落實電價、資金等相關扶持政策,在醫藥生產、賓館酒店等領域建成一批蓄能供冷項目。(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物價局等)
10.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認真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促進生態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瓊府〔2016〕35號),加快推進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到2020年,全省累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萬輛以上,建設充電樁2.8萬個以上。(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
(二十五)減排重點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城市揚塵和餐飲油煙污染防控、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等六大減排工程。
1.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對所有電廠現有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進行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強已投運脫硫、脫硝設施監督管理。到2017年底,完成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任務;到2020年底,完成全省所有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在石化、有機化工、醫藥、表面涂裝、塑料制品、包裝印刷、膠合板制造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在石化化工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推進非溶劑型涂料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到2017年底,重點行業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對油漆、涂料進行嚴格管控,加強建材銷售市場的監督檢查,嚴格要求使用環保油漆和水性涂料,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嚴厲打擊銷售達不到環保需求的油漆和涂料,并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3.城市揚塵和餐飲油煙污染防控工程。加強施工工地揚塵管理,將全封閉圍擋、堆土覆蓋、灑水壓塵、使用防塵墩和高效洗輪機等防塵措施納入建筑施工管理范疇。加強建成區主要街道灑水降塵,積極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到2018年,???、三亞、儋州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清掃率達到85%以上,其他市縣達到70%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加快推進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到2017年底,所有市縣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油煙凈化設施安裝運行率達到100%。(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4.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工程。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瓊府〔2015〕74號),嚴厲打擊直排偷排、非法采砂、非法養殖、傾倒垃圾等水環境違法行為,加快對64個城鎮污染水體的治理,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水務廳;配合單位: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等)
5.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新建88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2.07萬立方米/天,新建污水配套管網710.87公里;改擴建1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1.15萬立方米/天,新增污水配套管網445.86公里,改造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網437公里;在儋州、瓊海、東方、白沙、陵水、昌江等市縣建設6個污泥處理處置項目,新建11個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牽頭單位:省水務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6.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制定實施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和污染防治規劃,控制生豬養殖數量。2017年年底前,依法逐步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所有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F有規?;B殖場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新建、改建、擴建規?;笄蒺B殖場(小區)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規?;B殖場治理任務。(牽頭單位:省農業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
(二十六)加強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完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體系和有關激勵政策。統籌調動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行業協會、民間機構等各方面資源,創新多層次、多元化、多形式的合作機制,推進重點行業污染防治領域關鍵技術攻關,支持建筑節能材料等關鍵技術攻關與新產品開發,開展耕地改良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示范。積極引進國內外企業、科研機構來我省建設節能減排科技研發項目或建立研發基地,增強研發力量。(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等)
(二十七)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力度。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節能減排先進適用技術,建立我省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機制。定期組織發布節能低碳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及典型示范案例,強化供需對接應用。積極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等成熟適用技術,加快蓄能供冷、工業沼氣、太陽能海水淡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推廣。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城市內河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的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等)
八、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二十八)完善價格收費政策。繼續實施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政策,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繼續執行我省現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嚴格落實水泥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對電動汽車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價格。推進污水處理收費改革,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深化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危險廢棄物處置收費等環保收費改革,依法擴大生活垃圾處理費開征范圍。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完善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牽頭單位: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等)
(二十九)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充分利用中央預算內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等各類專項資金,完善我省有關節能減排資金管理及支持方式,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推廣節能服務政府采購,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積極落實國家有關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建筑節能改造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支持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相關政策。(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等)
(三十)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推廣綠色信貸,嚴格限制“兩高一資”和過剩產能擴張類項目融資。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支持以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將企業信用信息及節能減排水平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鼓勵市縣政府通過投資補助、擔保補貼、債券貼息、基金注資等多種方式,支持綠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九、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一)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排污許可證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6〕306號),對排污單位實行從準入、排污控制到執法監管的全過程“一證式”污染管控制度。出臺海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提高環境資源配置效率。推進碳排放權交易,探索開展林業碳匯交易,發揮林業碳匯在抵減碳排放中的積極作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等)
(三十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節能服務公司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發展壯大一批節能技術服務企業。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省工商局等)
(三十三)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和認證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等體系。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牽頭單位:省質監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三十四)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推進重點領域第三方污染治理試點示范項目。加快推進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轉變。進一步擴大環境監測社會化,培育環境監測第三方市場。(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等)
(三十五)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推廣電能服務,實施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鼓勵電力用戶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研究擴大我省峰谷分時電價實施范圍。加強儲能設施和智能電網建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等)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六)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縣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縣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能耗總量控制目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驕p少財政資金支持,列入環境保護重點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備案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市縣、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三十七)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強統計數據審核,確保能耗統計數據的質量和有效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健全完善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物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市縣、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強化督促指導和幫扶。(牽頭單位:省統計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八)健全節能環保法規標準。修訂《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制訂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等一批節能減排地方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加快制修訂一批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碳排放等方面的地方標準。參照國家評價體系,健全我省水泥、石化、造紙、農副產品加工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綠色建材、綠色建筑等評價體系,發揮標準和評價體系的引導作用。(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三十九)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制定海南省環境保護“黑名單”管理辦法,完善環境違法懲戒機制。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四十)提升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健全省和市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加強市縣節能監察力量,實現重點領域節能監察全覆蓋。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工作,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健全環境監管制度,加快實施省對市縣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全面推進各級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達標。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創新環境執法監督手段,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拍攝等非現場監控技術手段,提升環境監察執法效能。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減排管理部門、節能減排監察機構、用能單位和污染排放單位相關人員的培訓。(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一)推動綠色消費。大力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組織開展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檢查。大力推行綠色低碳出行,積極引導、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節能、新能源汽車,并優先選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車出行。大力推廣節能家電,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力度,到2020年全省新建建筑綠色建材的應用比例達到30%。(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二)推動全民參與。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深入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十進”活動。開展綠色商場、綠色景區、節約型校園等節能減排示范試點創建活動,提高全民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完善能源使用價格政策,促進全社會增強節約意識,引導居民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旅游委、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三)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公開生態環境質量、資源能源利用、污染排放數據信息。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及時向全社會公布違法排污者名單。完善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舉報平臺,暢通公眾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力量,參與環境保護監督。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充分發揮各種媒體的監督作用,對違規用能和排放行為進行曝光,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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